来源:http://www.guanhougan.cc作者:观后感时间:2024-05-23 16:18阅读: 次
电影《新女性》观后感
1935年老电影《新女性》中的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30年代的上海。新女性、年轻貌美的音乐教师韦明为人低调,爱岗敬业,深受老师和孩子们欢迎。
韦明本人还多才多艺,业余时间喜欢作曲、写小说,日子过得充实而快乐。
韦明的朋友、出版社编辑余海涛是一个正直、善良的男子,收入不高,却嫉恶如仇。因出版小说的事,他和韦明交流较多,双方互有好感。
可是,韦明的平静生活突然被打破了。
已婚的校董、有钱有势的王博士在一次视察学校时,看上了漂亮的韦明。
王博士死皮赖脸地找韦明约会。他开着豪车,假称未婚,把她带到海滨高档娱乐场所消费,还要送她价值3200元的昂贵戒指。
可是,因王博士生活糜烂、举止粗俗、动手动脚,韦明拒绝了他。
这就是新女性,在金钱、权势面前不会倒下——如同她房间里的一个女子不倒翁,象征着“不倒的女性”。
但是,阳谋不奏效后,王博士开始耍阴谋。他利用自己担任校董的权力,迫使校长将韦明解雇。
失去了稳定收入后,韦明的生活陷入困境。为了支付四面八方的账单,她卖掉了心爱的钢琴。
王博士趁机来找韦明,假惺惺地表示关照,唯一的条件是:嫁给自己。
可韦不为所动,再次严辞拒绝了王博士:
我是不会和你结婚的,因为我不想做一世的奴隶!
不要说我现在没有心思恋爱,就是恋爱,也不会爱你这样的人!
然而,祸不单行,韦明接连遭遇了一系列打击。
出版商虽然同意出版她的小说,却将价格压得极低,只肯给她10%的版税,且要在销售后,才付给她版税。
小报记者以提前付给她30块钱稿费的代价,想让她献出自己的身体。愤怒的韦明直接将记者赶走了。
雪上加霜的是,韦明的姐姐带着韦明的女儿前来投奔韦明,使她本就困窘的生活更加拮据。
此前,韦明为了追求自由恋爱,脱离了旧家庭,生下一个女儿。可不久之后,韦明被抛弃。她无奈将女儿留给姐姐抚养,自己到上海来生活。
现在,女儿来了,她必须尽到母亲的责任。不幸的是,女儿在旅途中受凉,患了肺炎,急需治疗。
去求医时,“博爱”医院要求她先交127元的医药费,才肯救治孩子。
韦明和姐姐拿出身上所有的钱,也凑不齐医药费。
她去找余海涛借,余海涛也拿不出这笔钱来。她又去找出版商,出版商根本不理睬。
韦明陷入走投无路的境地。这就说明,“不倒”需要经济支撑。精神独立的代价,往往是入不敷出。
万般无奈之下,为了拯救病危的女儿,韦明决定听从房东的安排,去当“一夜的奴隶”:出卖身体,挣一点给女儿救命的钱。
在严酷的生活面前,韦明依然不肯倒下——宁可出卖肉体,也不牺牲精神。她甚至都没有想过,自己还可以去找王博士,嫁给那个她不爱的男人。
万万没想到,那天出钱买春的男人,竟然就是觊觎她许久的王博士。
王博士见到韦明,也有点意外。
他随即得意洋洋地发表了一番宏论,大意是说,我花几千块的大价钱让你嫁给我你不肯,现在我只需花1百块钱,你就得陪我睡觉……什么东西嘛!
各位请想一想,如果你是韦明,一位“不倒的女性”,你会怎样做?
她对王博士的回应是:“我是人,你才是什么东西!”
王博士听了,扑向韦明,韦明拼死不从。她扇了王博士一记耳光,夺门而出,挣扎着跑回家。
可在家里,她面对的却是已经奄奄一息的女儿。
恼羞成怒的王博士,也追到她的家里,欲行不轨。
幸好韦明的邻居、也是好友李阿英赶来,愤而出手,赤手空拳和王博士对打,将其打跑。
在经历了这一切后,韦明抱着濒死的孩子,内心彻底绝望了。
她贴着孩子的脸,万念俱灰,断断续续地说:“孩子,我……们是……没有希……望的!你去了!妈妈也就跟你来了!”
过了一会儿,女儿在她的怀里断气。韦明异常平静,一片一片吞下了安眠药……
幸亏余海涛及时赶到,将韦明送往医院抢救。
韦明经医生救治稍稍清醒后,李阿英劝她:
“你的烦恼比我们多,痛苦比我们复杂,我是知道的;但无论如何,自杀总是弱者做的事!你死,反而落得旁人一场讥笑,你想想值得吗?”
韦明说:“管它值得不值得,‘眼不见为净’啊!”
余海涛也劝她:“本来,生活就是搏斗。你倒下了,只要再站得起来,到最后是一定会胜利的!”
李阿英又说:“对!韦明姐!死了,不是一切都完了吗?个人的复仇主义虽然不中用,但‘活着’却无论如何是一切的前提!”
这两位朋友的话,使韦明振作起来,想继续做“不倒的女性”。
她说:“好!我准备活下去!我要丢开一切个人无谓的烦恼,来开始我的新生。——好在我已经是死过一次的人了!”
但是,由于服药量过多,器官严重受损,韦明最终还是在悲愤中香销玉损。
“不倒的女性”就这样永远地倒下了。
同样不幸的是,饰演韦明的演员阮玲玉,于1935年3月8日夜服安眠药自杀,与电影中的韦明如出一辙。
可能有人说,何必自杀呢?好死不如赖活着。
就这个问题,鲁迅先生说:
“人固然应该生存,但为的是进化;也不妨受苦,但为的是解除将来的一切苦;更应该战斗,但为的是改革。”
“我们固然未始不可责以战斗,但黑暗的吞噬之力,往往胜于孤军,况且自杀的批判者未必就是战斗的应援者,当他人奋斗时,挣扎时,败绩时,也许倒是鸦雀无声了。”
事实上,黑暗的吞噬之力比鲁迅先生说的更恶劣。
韦明自杀后,王博士找到小报记者,故意编造事实,将韦明描述成一个私生活混乱不堪的女人,并公开报道。
出版商听说韦明自杀后,第一个想法是遗憾。但他遗憾的,不是韦明死——她死了不算什么,而是可惜当初没让她多写两本小说,好多发点财;
不过呢,即便她死了,出版商也可以借给她开追悼会的名义,发一笔大财。
至于无耻的小报记者,真的借韦明自杀之机,发表了一篇耸人听闻的花边消息,发了一笔财……
所以说,要想让追求独立自由的精神不倒下,不能光要求当事人坚强,还要着力改造人们生活的环境。
如鲁迅先生所说:“责别人的自杀者,一面责人,一面正也应该向驱人于自杀之途的环境挑战,进攻。
倘使对于黑暗的主力,不置一辞,不发一矢,而但向‘弱者’唠叨不已,则纵使他如何义形于色,我也不能不说——我真也忍不住了——他其实乃是杀人者的帮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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