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http://www.guanhougan.cc作者:观后感时间:2021-12-25 10:19阅读: 次
《搜索》观后感
为了博取流量,某些媒体在报道时断章取义、伪造事实真相,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大众传媒在报道新闻事件时是否可以轻易给被报道者贴上标签?在这个信息发展飞速的时代,公民是否应该提高自己对社会事件的辨别力与判断力?
这部电影中,都市白领叶蓝秋在一次体检中意外发现自己淋巴癌晚期,情绪低落的她坐公交时因没给老人让座,从而引起了乘客的谴责与辱骂。与此同时,还被电视台的记者拍下了这一幕并且发布到网上。随后,女主的个人信息迅速在网上传播开来,对她的各种言论层出不穷,人们开始人肉她,网暴她。对于一个生患绝症的人来说,这无疑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反观当下,有些媒体是否做到了客观真实的报道新闻事件呢?随着新媒体的发展,新闻事件的传播速度大大加快,人们获得信息资源的途径也逐渐增多,同时新闻失实的问题也越来越严重,主流媒体应做好新闻事件报道的把关,将最真实的新闻传播给受众,守住职业道德底线。
同时,此次事件在网上传播,陈若兮所在的媒体在报道事件时给叶蓝秋起名“眼镜姐”,也是引发了我们的一个思考。大众传播过程中,作为媒体是否可以为了博取流量和关注度而主观的给被报道者贴上标签?首先我们不能否定标签化,因为有时候标签化可以让受众更好的去理解新闻,理解新事物。但如果不恰当的标签,也会让我们对事物的看法趋于简单化,甚至会引导受众逐渐走向对事物的一个肤浅的认知。
在报道新闻事件的时候,如何平衡公众的知晓权和与被报道者隐私权的关系?被报道者的隐私对媒体来说,是一盘可口美食,能填满他们对利益的渴望,同时也是能令受众吃瓜吃到饱的一场盛宴。在这个全民狂欢的时代,大多数人都不为被侵犯到隐私的公民说话,反而关注别人的隐私并用一些言论去谴责他们。这样下去,就会产生一种误会,公民没有隐私权可言,所有被报道的事件主人公,都应理所应当的被公布自己的隐私。作为媒体,应该保持好一个维度,既能让公众了解事件且能保护好被报道者的隐私。作为公民,当发现自己的隐私权被侵犯时,应该及时的站出来去维权。
回到电影的开始,因叶蓝秋没给老人让坐,遭到了所有人的辱骂和谴责。或许如果大家都能理性的看待事件,能够提升自己对新闻事件的辨别力和判断力,也不会让这种翻天覆地的谩骂把一个癌症患者推向死亡的边缘。往往悲剧发生后,才能引起大家对事件的深刻反思。当叶蓝秋死后,人们才知道真相。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在遭遇网络暴力而又求救无门,背负着众人异样的眼光看到,绝望地在这世上苟延残喘?
最后,希望大众媒体都能够坚守职业道德底线,将新闻真实作为第一准则。同时平衡好公众的知晓权和被报道者的隐私权,在不侵犯隐私的前提下让受众知晓新闻事件。而作为受众的每一个人,也应该提升自己对于新闻事件的判断力与辨别力,在面对新闻事件时,要经过自己的一个把关,不盲目跟风,理性的看待新闻事件。我们要净化网络环境,让网络成为一方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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