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http://www.guanhougan.cc作者:观后感时间:2014-12-04 10:24阅读: 次
《我是山姆》讲的是一个只有7岁孩童智商的智障父亲,妻子不辞而别,山姆独自抚养聪明可爱的女儿露西,在露西7岁时,美国的社会工作者以法律的名义要求山姆放弃抚养露西,原因是山姆的智商不足以顺利地抚养露西成人,但是,露西和山姆父女情深不愿分开,由此展开了一系列的对簿公堂。最终山姆赢得了女儿的抚养权的一个故事。
电影从现实的原型出发,并且重点突出了美国社会法律中的孩子利益至上和亲情之间的矛盾,最后电影的结局是亲情战胜了法律。这是电影对于故事的演绎,虽说电影的结局很美好,但是现实生活中是否应该由智障人士抚养子女仍然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
电影中剥夺山姆对孩子的监护权理由在于:山姆是一个智障,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这是一个很客观的评价标准,通过量化标准衡量确定山姆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给予孩子最好的选择。这个电影的主要冲突点就在一个法律制度会导致与该法律目的相矛盾的结果,具体来说就是社工的行为让侵犯了这对父女的利益,或者说法律的选择并不是这个案件的最优解。我个人认为,的确不是最优解,但是,是无可奈何之下的较好解。一项工作一旦变成了工作,那么首先就必须制定量化标准,这个量化标准是考虑了绝大多数通常情况的。而在极少数情况下可能会导致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社会工作者也不例外,作为一份工作,将智力只有7岁的山姆女儿交给更好地家庭来抚养无疑是一个最优解。并没有什么过错的地方,我们在电影上对社工阻挠父女团圆或许有些不理解,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无疑是一个很好的办法。电影中艾莉自己的遭遇也佐证了智障父母对子女生活造成的负面影响。
我们首先讨论这个法律制订基本标准是否合理:绝大多数智障没法子给予孩子基础监护。这个标准我个人以为是比较合理的,特别是考虑到只有父女的情况下,很有可能在照顾不周的情况下发生悲剧,事实上,就剧情而言,已经有悲剧的前置倾向了:女儿开始迁就父亲的智商。所以,我认为,社工的行为是必要的。对于孩子来说,也许这的确有很小概率和父亲在一起是最优解,但是更大的概率是悲剧,也就是女儿的智商受到干扰。社工的做法,也许在个案并不是最优解,但是放大到整个社会却是一个合理的解。
而在我国,监护职责必须由完全行为能力人承担。也就是说,即使在我国,严格依照法律来,那么山姆也不是女儿的合法监护人。理论上,剥夺监护权在我国是可行的。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3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但是因为法律法规相应较为模糊,并且中国传统社会思想认为子女就应该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所以实际履行的并不多。
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在影片中看到美国关于智障人士的保障。。影片中的山姆虽然是个智障人士,但是好像他生活的还是很好的,至少没有流落在街头,他从小在福利机构长大,而且还有一份工作能够养活自己。除了智力上的差异,可以说生活上和普通人的差距并不是太大。而反观我们社会,社会福利机构门难进、脸难看。针对智障更多的是一种只管死活的状态,对他们的幸福、有尊严与否却很少涉及,更不要提智障人士想找一份养活自己的工作了。由此可见,我国的社会保障事业任重而道远;社会工作事业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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