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http://www.guanhougan.cc作者:观后感时间:2020-03-21 09:17阅读: 次
观《全面监督》有感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
2020年1月13日,《国家监察》第二集《全面监督》在央视首播,就像解说词中提到的:深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体现的正是党中央加强对公权力全面监督的决心。中国共产党清醒地意识到:党全面领导、长期执政,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对权力的监督。必须不断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探索出一条党长期执政条件下进行自我革命、实现自我净化的有效途径。
第一个例子就是对即非中共党员也非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吉林工商学院副院长张国志涉嫌严重职务违法事件的处理。监察体制改革前,这种事件监察体系无权去管,纪委也无力去管,没有约束权,没有查处权,造成监督的空白。这种人对自己的约束力较弱、还存有侥幸心理,就容易步入歧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监察法》把只要依法履行公职,行使公权力的人,都纳入监察范围,使得此类案件迅速得到办理,监督不再存有盲区,实现了对所有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给各级监委依法履行国家监察职能,提供了法律的依据。
纪检监察干部作为人民利益的“守护神”,一定要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我们的思想水平和思想觉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努力学习各项纪法规章制度,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大使命。
纪检监察干部要严于律己,克己奉公,坚持原则,公事公办,要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时刻保持对“老虎”“苍蝇”的震慑力,问责无所作为、惩治腐败行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最后引用视频中的一句话:公权力姓公,也必须为公。只要公权力存在,就必须有制约和监督。国家监察是对公权力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把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向前进,要坚持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将监督之网越织越密,将惩腐之剑越磨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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