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http://www.guanhougan.cc作者:观后感时间:2018-08-10 08:25阅读: 次
法官当如何应对不实举报
——电视剧《阳光下的法庭》观后感
文/ 陈毅清 王君辉
电视剧《阳光下的法庭》上映后,被广大观众称为“荧屏法治公开课”。该剧生动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法官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不倦追求,是一部贴近司法实践、有血有肉的法治大剧。该剧可圈可点的地方很多,而笔者在看完该剧后,思索最多的是法官如何应对案件当事人的不实举报。
《阳光下的法庭》有多个情节涉及到案件当事人对办案法官的不实举报问题。例如,在执行栾坤涉嫌隐匿或转移财产案件时,执行法官孟铎被举报接受了当事人的吃请;在审理志成化工公司环境污染修复案过程中,公司经理王大林在穆国柱法官之妻住院急需用钱之际“慷慨相助”,实则是欲拉穆国柱下水;在志成化工案件审结后,东方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白雪梅又遭到韩志成举报,诬陷白雪梅“吃了”五万元钱合同违约金。诸如此类,虽为电视剧情,却与司法实践高度契合,我们应当从中领悟出法官在应对当事人的不实举报之时,所应持有的态度以及应当采取的措施。
当下,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民众对司法审判的要求更加具体,也更加多元化;而对于案件当事人而言,最直接的期待,就是希望自己能在诉讼中获胜。为此,一些法治意识不强的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想方设法“拉拢”办案法官,希望获得对自己有利的判决结果;判决出来后,尤其是败诉一方当事人,容易产生疑虑,认为法官一定是收受了对方的好处而枉法裁判,进而举报法官。应当看到,在人民法院司法权威高度发展、司法裁判的公信力得到人民群众高度认可之前,对于当事人的不实举报,每一位法官都要以理性智慧去妥善应对,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社会公众负责。
要有清正勤勉的廉洁之质。纵观《阳光下的法庭》中当事人举报法官的几个剧情,首先是法官并未存在贪污腐化的行为,此为司法品质的最重要前提,有了自身的清正,才不惧怕当事人的误解甚至恶意诬陷。而这也恰恰说明,司法审判是一门高要求的“技术活”,在司法人员的内在品质上,无时无刻要求法院工作人员必须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一步步养成优良的司法品质,恪守法官职业的各项铁规禁令,始终以勤勉勤政的心境去仔细雕琢内心的灵魂血脉,牢牢守住一方清水,做到坚守职业底线、敬畏法律红线。
要有从容不迫的坦荡胸怀。既有自身坚洁的品质,自当坦坦荡荡迎接外界的风吹雨打。遭到举报后,要以冷静的心态,坦然面对纪检监察部门的调查,如实陈述所知,不夸大其词、不诋毁谩骂,充分认识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核实的必要性,客观公正地还原事实。对于自己尚不能确定的事情,要在调查确认的基础上再下定论,或者及时提醒建议纪检人员加以核实;对于当事人的举报行为,要敢于剖析自身存在的不足,从容面对当事人的“胡乱轰击”,要正视举报事件,自身打铁自身硬,自然无愧手中之法槌、心中之天平。
要有灵活机智的办案方法。执行干警孟铎在吃饭时发现有不明人士提前帮忙结账后,继续重新付账并索要了发票;穆国柱预感王大林不会收下还款并退还借条,于是偷偷将对话内容录音;杨振华与韩志成终止合作后,白雪梅即要求杨振华立刻偿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这些,充分体现出法官高度的警惕意识,而这也成为法官自证清白的有力证据。
在白雪梅遭举报时,执行局长原自强从志成化工公司涉嫌恶意转移财产一案中,变换对滨海银行王行长的讯问方式,找到了能证实白雪梅清白的证据,体现出灵活机智的办案思维。警惕,重在平时的谨小慎微,需要法官一以贯之的自律自警,遇到有可能被举报的情形时,还应当及时主动向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说明;机智,要求法官跳出就案办案的桎梏,运用整体性的办案思路,以全局的眼光在案内案外搜集能证实法官清白的证据,避免好同志被“莫须有”的举报所累。
要有持之以恒的公正之心。被举报之时,没有用愤恨的有色眼镜对待当事人,继续坚守岗位秉持正义;洗刷清白后,从举报事件中汲取经验教训,并对案件后续的审理、执行工作跟踪推进,体现出一名法官的胸怀。
白雪梅在证实自身清白后,积极采取措施想要促成志成化工公司与HF金控集团的合作以帮助志成化工渡过难关,这让韩志成对当初的不实举报感到羞愧,也彰显出白雪梅作为人民法官对社会正义的孜孜以求。正是如此,方能体现出人民法院为人民的初心。假若一旦被当事人不实举报,就报复或闹情绪,则缺乏法官应有的责任担当,既是对自我价值的否定,也是对法官尊荣的降格。唯有一如既往地秉承公心公正办案,才能聚沙成塔,逐步构建起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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