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http://www.guanhougan.cc作者:观后感时间:2023-08-12 08:43阅读: 次
警示教育片《警示录》观后感
近日,我认真阅读学习了《警示录》,观看了警示教育片。看到一个个党员干部因理想信念不坚定、因权力观和政绩观缺失、因经不住诱惑、因贪小利失大义而走上歧途,面对这些腐败现象,这些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我深刻体会到了“贪腐一念间,悲喜两重天”。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打扫思想灰尘,面对各种诱惑和考验做到坚守底线、不碰红线,真正在自身内心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如何在各种利益和诱惑面前把好关、做好人、尽好责,对照典型案例,我对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自觉抵制各种诱惑有了更深层的领悟。
一、坚定信念,常怀赤诚之心。
理想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一个人的变化最先是从思想上的变化开始的,能否保持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思想基础。无数事实证明,背弃理想信念是腐败分子违法犯罪的根本原因。只有坚定理想信念,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头脑清醒,在小事细节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只有用正确的“三观”守住心灵防线,不断拧紧思想上的“总开关”,时刻绷紧一根弦,才不至于堕入迷途,身陷险境。为此,必须自觉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加强自身修养的重要内容,把政治理论学习当作必修课、常修课,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学习、研究、实践,更要融会在具体而微的学习、工作、生活之中,贯彻在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之中。
二、守住底线,常怀敬畏之心。
“天下之事,成于惧而败于忽”。有所敬畏,才能“有所为,有所不为”。对党纪国法要有所敬畏。党纪国法对每一位党员干部来说都是一把戒尺,也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铭刻于心,破除侥幸心理,遵纪守法,深刻理解法不枉权、法不徇私、法不容情的道理,做到警钟长鸣。心有所畏,才能行有所止;行有所止,方能德行致远。对权力要有所敬畏。领导干部不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权力就把领导干部关进笼子里。在各种名利诱惑面前,守住底线办实事,时刻检讨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党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是否符合程序规范、是否符合目标要求、是否符合人民的期许。不逾越“底线”、不跨过“红线”、不踏入“雷区”,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对职责使命要有所敬畏。要牢记新时代发展对检察工作的重要要求,把思想凝聚到干事创业上,把精力集中到做实事上,把功夫下到实干上。时刻铭记自己的职责,兢兢业业工作。看实绩、讲实效,干实事、看成果。作为领导干部,同时也肩负着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堂堂正正做人,明明白白做事,处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作好表率,用自己的行动去影响和带动周围的人,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这样才能真正称得上有作为,称得上为发展贡献出了自己的力量。
三、严于律己,常怀自省之心。
“后悔”和“自责”是最无奈的语言,也是忏悔提及最多的词汇。“事后诸葛亮”为时已晚,事前的坚守和清醒才难能可贵、尤为关键。每个人都是自身廉洁的“第一责任人”,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警醒有边界,严守纪律存戒惧。能不能自律,说到底是“为公”还是“为私”的问题。为公者,不以个人情感左右是非曲直,不以一己之私衡量荣辱得失,不以自己好恶干扰政策法律。为私者,可能利用手中的权力颠覆法律政策,乃至天理良心,满足个人的贪婪。《警示录》中的一名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给子女“走捷径”,最后却无路可走。逾越公私界线,就是为腐败违纪埋下了“导火索”。我们每一名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要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经常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检视自己是否正确使用了权利,是否起到了带头和表率作用,是否尽职尽责。作为一名检察长更要时刻反省,时刻关注本院所办理的案件对社会、当事人的效应,谨慎地掌好权,用好权,才能无愧于党、无愧于民、无愧于己。
正所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只有用坚定的理想信念,保持“赶考”的清醒,用严于律己的决心,保持对腐蚀的警觉,常思贪欲之害,常存敬畏戒惧,才能“心不动于微利所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真正筑起拒腐防变的防线。立检为公、司法为民乃职责所系,唯有廉洁自律方能不辱使命。(作者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朱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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